各县区文明办,开发(新)区党群部、工委办: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志愿服务阵地建设,推进全市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议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文明单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中开展示范点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文明单位特别是靠近主干道的窗口、网点(如:银行、供电、移动、国税、工商)中打造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点。结合实际强化示范点硬件布置,设计并公开有针性和操作性的志愿服务项目,为市民提供实在、具体的志愿服务,为志愿服务团队提供的优质活动平台,力争将示范点打造成覆盖全市的志愿服务精品项目。
二、服务对象及项目
(一)服务对象
环卫工人、水电气安装工人,交警、出租司机、文明志愿者等户外工作者和其他有需求的市民。
(二)服务项目
1、休息场所。提供座椅、开水、自带食品加热等服务;
2、应急帮助。提供避雨、公厕、手机充电、应急联络等服务;
3、宣传阵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精神、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和优秀志愿者等;
4、服务平台。方便志愿服务团队开展“三关爱”、文明传播、志愿者招募注册等活动;
此外,各示范点还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其他实在、实效的便民服务。
三、示范点建设管理
(一)硬件要求
1、悬挂统一的标识牌(示范点名称为“南昌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学雷锋示范点”,各示范点自行制作)。
2、服务项目公示牌。依照实际,详细介绍本站的服务内容,同时设置意见收集板。
3、必备设施、物品。饮水机、一次性纸杯、医药箱、便民箱、椅子、报刊、微波炉、万能充、卫生间、纸、笔等。
4、布置志愿服务公益广告、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者)宣传广告。
各站点还可结合实际,按照特色、温馨、实用的原则进行布置。
(二)运营管理
1、示范点应保证在单位正常营业时间段开放,日常管理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2、各单位应组织、培训本单位志愿者在开放时间内提供实时便民服务。有条件的,也可与民间团队联合提供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志愿服务站示范点建设是一项服务市民、服务社会的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也是窗口服务单位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协调,抓紧实施。
2、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要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进示范点建设。5月20日前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城区各建设2个示范点,其中至少一个要求功能设施齐全,其他县区要在6月30日之前完成2个示范点的建设工作。为保证服务实效,示范点应设置在相对开放,有辐射效应的主干道上,同时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3、保持长效发展。志愿服务站示范点建设是我市志愿服务创新项目和惠民项目,各县区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各级文明单位现有资源,发挥各单位和民间团队的主观能动性,逐步铺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常态化为市民提供实在、实效的志愿服务,形成服务品牌。
南昌市文明办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