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伦理办公室

日期:2023-03-06    浏览量:


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伦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均为医院任命,包括医学、药学、法律、社会学等不同学科的专家及普通公众,且均接受过GCP或国家级伦理审查的相关培训。依据《赫尔辛基宣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规定》等法规指南,本着“尊重、公平、不伤害”的基本原则,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伦理审查体系,制定了详细的标准操作规程,已逐渐成为国内高水平、高效率,且与国际接轨的临床试验审查平台。伦理委员会的发展,对受试者的保护、我院的临床试验工作的规范性都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医学伦理委员会于2016年通过FERCAP(亚太地区伦理审查委员会论坛)的SIDCER(发展伦理审查委员会能力启动战略)认证。审查范围:涉及人的生物医学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研究)。

联系方式:办公室地址:(东湖院区)综合楼10楼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蒋老师0791-86209562(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徐老师0791-86205282 (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邮箱:efyiec@163.com(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efyiec_iit@163.com(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efyiec_SUSAR@163.com(接收外院SUSAR)。


注意事项:

² 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每月召开1-2次例行审查会议(具体时间见会议安排表);,。

² 研究过程中出现危及受试者生命安全的重大非预期问题,伦理委员会将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审查。

联系地址:(东湖院区)综合楼10楼伦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209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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