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博士后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5-03-28 发布者:科技处 点击次数: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博士后人员招聘由医院人事部门完成;医院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挂靠科技处。

办公室职责:

(一)审定医院博士后工作发展计划和中远期规划;

(二)审定博士后招收计划、研究方向、研究项目和经费预算;

(三)审定博士后人选;

(四)审定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提前出站或因故退站;

(五)其他需审定的重大事项。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上岗条件

(一)博士后合作导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和学术地位,且有在研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拥有的可支配科研经费不低于50万元每生。

(二)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合作导师在招收、培养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合作导师为医院输送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在站博士后数量给予每月600元导师津贴,培养多名博士后者,可累计享受。

(三)凡博士后人员考核不合格做退站处理的,视为未完成当年目标考核中博士后工作目标任务,合作导师在2年内不能再招收博士后人员。

三、博士后招收类型

(一)全职博士后:统招统分博士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等人事关系转入我院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在职博士后:人事关系在原工作单位,脱产到本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提供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在本校攻读并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能申请进入学校 相同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博士后招收原则和条件

(一)坚持“公开竞争,择优招收 ”的原则;

(二)具有博士学位、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 35周岁以下,且符合博士后流动站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毕业生奖励;

2、博士在读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国科学院分区学术期刊发表三区及以上学术论著1篇;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3位),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以第一完成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4、完成的科技成果取得5万元转化经费(以到账经费为准);

5、曾协助导师牵头完成全国多中心注册临床研究项目1项。

(四)全职博士后原则上面向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或留学回国博士招收。

五、博士后招收程序

(一)有意向招收博士后的导师向医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申报博士后招收计划及招聘公告,经办公室审核认定后报南昌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招聘公告由南昌大学人事处发布。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考察,并遵循“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三)博士申请进站时须先通过流动站面试,面试按以下程序操作:

1、申请人员直接和博士后办公室或合作导师联系,双方确定意向和面试时间,并从南昌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南昌大学博士后进站面试记录》表格1份。

2、由合作导师课题组(小组)组织3至5名专家,记录工作人员1名,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审定申请人进站前的业务水平,合作导师可参加面试工作。

3、面试专家组填写《南昌大学博士后进站面试记录》,明确是否同意申请者进站。面试记录需在2个工作日内交医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六、博士后在站管理

(一)博士后人员进站后 3 个月内须做开题报告,导师课题组组织 5 名以上相关学科专家对博士后的科研工作进行开题指导和审议,签署意见后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进站超过六个月未做开题报告,暂停工资及津贴。

(二)进站 1 年后,应完成中期考核。导师课题组组织 5 名以上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中期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一年来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合作导师必须到会介绍情况。考核结果由课题组签署意见后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未及时完成中期考核,将暂停工资及津贴。对考核不合格的提出警示,并参加下一次集中考核,经考核仍未达到合格的做退站处理。

(三)所有博士后在站期间至少作 1 次学术报告,均须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江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

(四)博士后在站期间,对博士后进行年度考核。

七、博士后出站考核

博士后工作期满,完成预期的科研任务,一般应提前两个月向合作导师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出出站申请,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统一规定格式撰写并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及在博士后期间所取得的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须送校内外3位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同行专家进行通信评议(按30%比例盲审)。

(一)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标准

在站期间,以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署名单位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三项,其中条件1和2必须满足,第三条可为以下条款中任意一项:

1、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学院分区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Research Article)一区2篇;

2、课题:聘期内以主持人身份申请并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1项。

3、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二)。

4、以第二完成人协助我院合作导师牵头完成全国多中心注册临床研究项目1项。

5、以第一完成人,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金额达20万元(以医院到账金额为准)

(二)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标准

在站期间,以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署名单位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学院分区学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Research Article)一区1篇;

2. 课题:聘期内以主持人身份申请并获批国家自然科学金项目(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1项。

(三)在职博士后

经答辩委员会评定为合格,且在站期间取得科技成果满足以 下任意一项者考核合格:

1. 主持省级科技项目1项;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科学院分区学术期刊发表学 术论著二区1篇,或三区2篇;

3. 以第一完成人,实现科技成果转化,金额达10万元(以到账经费为准);

4. 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二);

5. 以第二完成人协助我院合作导师牵头完成全国多中心注册临床研究项目1项。

以上科研成果必须署名“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为第一作者单位。

八、博士后在站期间待遇

(一)全职博士后实行协议年薪制。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医院科研经费及绩效发放相关规定享受科技绩效及课题经费配套。

(三)博士后延期期间,医院不再发放年薪,按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其他待遇不变。

(四)享受医院在职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同的社会保险,一般性补贴如误餐补助、停车补贴、工牌等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五)博士后子女教育可参照医院教职工子女,在南昌大学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办理入学入托。

(六)符合申报条件,可申报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七)博士后入站与医院签订博士后工作意向协议,按期出站者或延期一年出站者,可在出站当年作为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

九、联合培养博士后

联合培养博士后是指我院博士后创新基地与南昌大学博士后工作站等联合招收的博士后。

此类博士后培养、管理、考核及经费等按培养双方协商为准。